强盗性侵逃19年 一滴血捉到他判囚13年

资料照片。林伟信摄

20年前新竹市一名16岁女高中生遭强盗性侵,嫌犯逃亡多年,3年前因另起窃案,警方从墙上遗留的指纹和一滴血比对出身分,才逮捕到逃亡19年的恶狼邱瑞文,一审将邱男判刑13年6月,二审认为不成立累犯加重刑责规定改判13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1999年6月当时就读高中的16岁少女补习回家,听见住处大楼电梯有小孩受困而外出求助,当时26岁的邱男假意帮忙,但谎称需要工具要她回家找,邱男再尾随进入,到厨房拿菜刀抵住她的脖子并压制在地,逼迫她口交后,抢走少女的7000元才离去。

这件强盗性案女学生案发后将精液吐在卫生纸中报警处理,卫生纸送刑事局比对却没结果成了冷案,直到2016年7月新竹县一处槟榔摊发生窃案,警员现场采证时采集到指纹与血迹,通知邱男采集DNA后送交刑事局比对,发现邱男涉及少女遭强盗性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