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匪抢到「3倍劵」!遇到佛心妇要1千给3千
吴男持刀抢1000元,被害罗妇心生怜悯,多给3000元。(示意图/黄捷摄)
吴姓男子为躲债想进监狱,持镰刀闯入民宅抢钱,要屋内罗姓妇人交出1000元,没想到罗妇得知吴男遭遇,心生怜悯多给3000元,还煮面给吴男吃。检察官原依强盗罪起诉吴男,但台北地院认为吴男目的不是为了财物,与强盗罪构成要件不符,变更法条依强制罪判刑10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吴男遭债主贤逼不舍,为求避往监狱羁押、服刑,4月4日下午持镰刀闯进偏远山区一处民宅,一见到屋内罗妇,随即把镰刀放在桌上恫称:「你不要过来,拿钱给我」、「给我钱,我要跑路,给我1000块」,罗妇吓得交钱。
罗妇的李姓丈夫闻声前来查看,与吴男一翻交谈后,得知他被追债,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想要被警察抓去关。夫妇俩听完后觉得吴男可怜,不仅煮面给他吃,还写下名字、地址、电话交给吴男,称有困难可以告诉他们,苦劝不要做这种事,罗妇私下又再塞3000元给吴男。
检方依强盗罪起诉吴男,但合议庭认为,吴男侦查期间屡屡供称遭地下钱庄追债,希望检警收押他,让看守所保护他,且抢钱得逞后没有逃跑,而是留在现场等警察来抓,可见犯案动机是「避遁监狱」,非夺取现金1000元,不符强盗罪构成要件。
不过,持镰刀闯入民宅恫吓罗妇交出1000元,已构成强制罪,合议庭考量吴男有多项前科,案发时已在新北市石碇山区躲藏多日,目前无业,但须扶养中风弟弟,以及被害夫妇不愿追究,依强制罪判判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