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决死囚救赖政府民调? 法务部:绝无政治考量

法务部长郑铭谦强调执行死刑完全没有特殊考量,一切依法实现社会正义。(范扬光摄)

法务部昨天(16日)执行死囚黄麟凯死刑,法务部长郑铭谦17日表示,黄所犯为「最严重犯行」,手段凶残,恶性严重至极,法务部是依法执行,符合宪法法庭113宪判8意旨,法务部执行死刑是实现社会正义,没有特殊考量。

媒体询问法务部执行死刑是否帮赖政府救民调,法务部常务次长黄谋信强调,法务部执行完全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执行死刑规则,绝对没有政治考量,法务部一贯立场是按照法律、按照宪判意旨,一切依法执行。

郑铭谦表示,黄麟凯是属于犯罪情节最严重的犯行,手段非常凶残,恶性严重至极,合乎宪法法庭指示的最严密审判程序,法务部对本次执行非常严谨、审慎,依法执行死刑,实现正义;没有特殊考量、没有预设立场,尊重最高检察署审核非常上诉个案标准与结果来执行。他说,执行死刑没有特殊考量,是依据最高检的严格审核,法务部尊重最高检的审核。

针对黄麟凯昨晚10时才枪决,媒体询问执行时间有延误,黄谋信解释,昨天台湾高检署检察官会同法医、法警,过程依照监狱行刑法、执行死刑规则,一切依法执行,检察官就受刑人的相关执行程序进行,过程中不可能预判执行时间点。

媒体追问黄麟凯是否有留下遗言或于施打第1剂麻醉针后未完全昏迷,黄谋信说,执行死刑规则明定,死刑犯可用录音或录影方式留言,因此检察官于执行前依法让受刑人留言,而留言是不公开。

至于目前尚未执行的36名死囚,媒体询问是否有人已符合执行资格,以及部分死囚评议簿遗失,是否有违反宪法法庭判决意旨「一致决」的疑虑。

黄谋信说,36名死囚及评议簿一致决部分,依照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见解,由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依照宪法法庭意旨进行审核,目前法务部尊重检察总长审核,由最高捡察署审核后,若有不符合非常上诉事由并报请法务部,才会依法接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