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头香!南山人寿首推 保险金分期给付
▲南山人寿率先业界首推全台第一张保险金分期给付商品,保户可进行弹性规划。图为南山人寿副董事长杜英宗。(图/记者林洁玲摄)
金管会日前推出新政策,开放寿险商品可提供保户「保险金分期给付」,保户能够选择以一次给付、定期给付或定额给付等不同方式来领取寿险商品全残废或身故等保险金。而南山人寿也率先推出全台首张保险金分期给付商品「南山人寿鑫利年年2增额终身寿险(定期给付型)」。
以往保险商品的身故、全残废保险金,皆是一次整笔给付予身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但如今保户可针对身故或全残废保险金分别进行弹性规划,依不同受益人或是被保险人的需求,自由安排不同的给付比例和给付年期,给家庭更长远的保障。
南山人寿产品发展暨行销资深副总王瑜华表示,倘若保户希望将大笔保险金额分次给付,则需要将保险金先进行信托,并支付信托业者签约手续费及每月信托管理费,再由信托业者依与保户之约定将保险金给付予信托受益人。
以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三明治族群为例,通常事故发生的当下,家庭会急需一笔资金应急,因此可指定一定比例的身故保险金,用「一次给付」方式整笔给配偶弹性运用;而对于年迈的父母,由于需要较长期的扶养,则可以安排部分身故保险金以适合的规划方式,分期给付给父母,让双亲老有所托。
至于剩下的保险金则可设定10至20年分期给付给子女,确保子女在成年前每年都能有一笔稳定的生活和教育费用,让保险代替自己年年照护家人的未来。此外,全残废保险金也同样可以设定分期给付,解决全残废变故发生后所衍生的照护和经济问题,确保自己享有更好的生活和医护品质。
但民众也需注意,按照目前法规,当保险金开始分期给付前,要保人还可弹性调整保险金受益人、分配比例和给付年期,但当事故发生、保险金开始给付后,则不可以再调整,也不能解约或质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