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运钞车1280万逃亡23年 罹患癌症求轻判遭法院驳回
▲高等法院针对逃亡23年银行运钞车抢匪颜健雄部分,判上诉驳回,维持一审13年有期徒刑。(图/记者季相儒摄)
24年前,新北市土城发生一起运钞车抢案,车内共1280万元遭抢匪颜健雄洗劫。23年后颜健雄落网,一审被判13年有期徒刑,颜男不服上诉,并强调自己已罹患舌癌末期,请求法官轻判。高等法院作出宣判,上诉驳回。
全案发生在1993年,颜健雄与担任花莲忠孝企银护钞保全员的吕恒策等人勾结,骑机车持开山刀,在土城抢走运钞车内1280万元现钞。随后颜男带着380万元现金逃逸,隐姓埋名躲藏23年之久。直到去年3月,颜男在台南开车闪避路检遭员警拦查,因冒用他人身分被依伪造文书罪移送,这才坦承自己因抢案被通缉。
虽然颜男逃亡23年,但距离追诉时效期满还有3年,因此颜男被解送新北地检署归案。一审新北地方法院判决13年有期徒刑,颜男上诉,强调逃亡期间已付出惨痛代价,现在自己又是舌癌末期,希望能在所剩不多的时间里,多陪陪年迈母亲。不过高等法院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