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55名学生!莆田一团伙被判刑!

(原标题:敲诈勒索55名学生!莆田一团伙被判刑!)

1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五起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莆田涵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查明案件事实,整合多方力量,关爱涉侨留守未成年人。

父母在国外务工,被敲诈勒索不敢告知家人

2021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甲、李某甲在莆田华侨中学、华侨职业中专等学校周边纠集黄某甲、毛某等人形成固定的犯罪团伙(其中有6人案发时未满16周岁)。该犯罪团伙以收取“入会费”“保护费”、强买强卖饰品等名义,采取暴力威胁、言语恐吓、打架斗殴等手段,多次在校园周边对包括涉侨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寻衅滋事27起,敲诈索取被害人戴某某、陈某丙等55名在校未成年人钱款共计人民币6501元。

2022年8月31日,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以陈某甲、李某甲等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11月28日,涵江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甲、李某甲等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后对吴某甲、陈某乙、吴某乙、黄某乙四名在校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2023年7月21日,涵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陈某甲、李某甲等四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至二千元不等,责令退赔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一审宣判后,李某甲提出上诉。2023年10月8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较多、分工明确,并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莆田华侨中学等几所学校在校学生高频率实施“强拿硬要”欺凌行为,社会影响恶劣。

受伤害较为严重的被害人戴某某、陈某丙系涉侨留守儿童,父母长年在国外务工,祖父母隔代抚养,家庭成员间缺乏沟通,二人多次被该团伙成员暴力威胁而不敢告知亲人,身心遭受较大损害,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构建涉侨留守未成年人立体保护体系

据了解,莆田涵江是福建省重点侨乡之一,海外侨胞共约80万人,分布在世界上60多个国家和地区。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编辑:莆田大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