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老东家机密跳槽 基板厂易华电遭起诉
基板厂易华电(6552)李宛霞等10人涉嫌于2013年5月从原公司颀邦科技(6147)跳槽,偷走价值高达5.5亿元的「薄膜覆晶(COF)新蚀刻制程技术」至新公司任职。高雄地检署依《营业秘密法》将易华公司及颀邦卷带产品部萧姓经理起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基板厂易华电(6552)李宛霞等10人涉嫌于2013年5月从原公司颀邦科技(6147)跳槽,偷走价值高达5.5亿元的「薄膜覆晶(COF)新蚀刻制程技术」至新公司任职。高雄地检署认为易华未阻止李宛霞等人犯罪也有责,依《营业秘密法》将易华公司及颀邦卷带产品部萧姓经理起诉。
颀邦2013年5月并购欣宝电子,并将欣宝更名为「颀邦南一厂」,时任欣宝总经理李宛霞、副总经理黄梅雪与多位高阶主管在1个月后离职,先后加入竞争对手易华。
但颀邦发现,李宛霞等人离职前曾私自下载「薄膜覆晶(COF)新蚀刻制程技术」机密资料,价值5.5亿元,2014年3月向检调提告。
检方查出,颀邦与易华都是国内面板驱动晶片卷带式封装材料薄膜覆晶载板(简称COF)的厂商,两家公司生产COF的技术相异,彼此为竞争关系。李宛霞、黄梅雪疑似原经营团队主导权旁落,心生不满,于是窃取公司最新研发的「Fine Pitch Enhanced NewEtching」制程,及耗资5亿5000万元向日本取得的「MCS蚀刻技术」等营业秘密,还挖角业务部、研发工程部等8人投靠竞争对手。
检方2019年起诉李宛霞等10人,颀邦另对易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17亿元,案件目前都由高雄地院审理中。颀邦也针对易华未遭起诉,声请再议。
高雄地检署认为,易华未阻止李宛霞等人的犯罪行为也有责,依《营业秘密法》起诉,并请求法院科以所得利益3倍以内罚金。颀邦产品部萧姓经理2015、2016年将制程改善重要机密转寄给跳槽到易华的陈姓经理,也一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