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的也不能打!韩国政府62年来首次收回「父母惩戒权」 虐童将视为重罪
韩国法务部决定删除《民法》中有关「父母惩戒权」的条款,以杜绝超出教导范围的惩戒行为。示意图。(图片来源/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韩国近日虐童事件频传,因此韩国法务部决定删除《民法》中有关「父母惩戒权」的条款,以杜绝超出教导范围的惩戒行为。
由于近日韩国频传家长虐待年幼子女致死事件,例如今年6月一名9岁男童因弄坏游戏机不敢说实话,继母一气之下竟将他锁进行李箱内长达7小时,最后窒息身亡;而今年7月,还有一名30多岁母亲,抓着10岁儿子的头发,拖上街殴打,原因是「小孩不听话」。
韩国1958年首次实施的《民法》第915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惩戒权,可惩罚子女,以保护或教导他们;但近日虐童事件频传,许多人认为相关规定被误解为法律允许父母对子女予以超越教导范围的惩戒,包括体罚。
因此,韩国法务部决定将《民法》中有关「父母惩戒权」的条款全部删除,杜绝父母以教育为借口的儿童虐待行为,并将虐待儿童视为重罪。未来若有虐待儿童的家长,就不能再以「教育小孩」为由来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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