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马英九竞选总统经费判囚 卓伯源胞弟获准假释

法务部

前彰化县县长卓伯源胞弟卓伯仲,民国101年担任马英九、吴敦义竞选总统的彰化总部执行总干事,涉嫌开立不实发票,共侵占辅选经费1800万元,最高法院113年依违反《商业会计法》2罪判刑2年10月定谳,卓入狱服刑。法务部矫正署核准卓假释,近日出监。

卓伯仲因彰化县府举办101年台湾灯会赠品环保袋的采购招标案,尚未公告的环保袋规格、样品等资料,事先以电子档辗转传给友人厂商,让该厂商得以先行开工生产,涉犯泄密被判刑6月确定。

另外卓伯仲在担任马、吴的彰化竞总执行总干事期间,侵占辅选经费1000万元汇给友人厂商周转,并佯印制文宣,以不实发票核销800万余元,共侵占总部等辅选经费1800万元。台中高分院更二审合议庭认定卓犯侵占、违反《商业会计法》2次犯行,依违反《商业会计法》改判2年10月。

113年1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卓伯仲被判刑2年10月确定,入监服刑,检察官声请将泄密、《商业会计法》3罪定应执行刑,台中高分院裁定应执行3年2月。

今年5月5日,法务部矫正署核准卓假释,台中高分院裁定卓假释中付保护管束,卓近日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