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6点海边飙车翘孤轮 19岁男被判拘役30日

许姓男子揪两名未满18岁的好友一起去海边飙车翘孤轮,遭判30天拘役。(邱立雅摄)

19岁许姓男子揪两名未满18岁的朋友,3人骑着机车耍帅,清晨6点沿着新竹市海滨路来回翘孤轮飙车,警方调阅监视器后将3人送办,新竹地院依共同犯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处许男拘役30日,两名少年另移审理。

许男与黄姓、林姓少年3人明知市区道路车辆来往频繁,如以高速来回、危险骑车之方式骑车,易肇致祸端,3人骑着两辆机车,于2022年11月20日上午6时许,沿海滨路陆续南、北往来翘孤轮高速飙驶。

法官调查,许男与两名少年分别骑乘2部机车,共同在市区道路高速来回翘孤轮飙驶,致其他行车为免发生事故必须闪躲避让,显已使该路段致生往来之危险至明,系犯刑法第185条第1项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嫌。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许男无视道路交通安全规范,率尔从事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危害用路人之生命、身体、财产安全,法治观念欠缺,行为偏差,应予非难,惟念许男坦承犯行,又自述高中肄业教育程度及不好,依共同犯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处拘役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