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作业人员站高楼窗外擦玻璃无防护措施 台南劳局派员劝导

▲台南市安平区消防局对面某大楼,清洁作业人员站高楼窗外擦玻璃无防护措施,劳工局立即派员前往劝导改善,维护劳工安全。(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台南市安平区消防局对面某大楼,清洁作业人员站高楼窗外擦玻璃无防护措施,劳工局立即派员前往劝导改善,维护劳工安全。

台南市安平区消防局对面某大楼,一名作业人员爬出外墙并进行窗户清洁作业,惟作业中并未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民众目睹过程中十分惊悚,劳工局接获通报后,立即派员前往劝导改善,并加强宣导大楼高处作业应注意之事项,并请大楼管理员应确实执行,以确保劳动者之生命安全。另倘查有违反之事实,将予以停工,并以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第1项第5款未防止有坠落、物体飞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业场所引起之危害,将可处最高罚锾3至30万元。

劳工局局长王鑫基表示,高处作业风险性高,经职业灾害数据统计,每年因坠落而造成重大职灾事故的比例为最高,在此提醒雇主应优先使用较安全之工法及机具(吊笼、高空工作车或移动式起重机搭载搭乘设备),而作业人员应配戴安全帽,及确实使用背负式安全带并可搭配卷扬式防坠器进行作业等防坠措施,确保劳工作业上之安全。

劳工局局长王鑫基强调,大楼高处作业为高风险作业,雇主需有下列预防灾害之作为:劳工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背负式安全带并设置足够强度之安全母索,以利钩挂,并配戴安全帽等防护措施。优先使用较安全之工法及机具(吊笼、高空工作车或移动式起重机搭载搭乘设备)雇主对于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处所进行作业,劳工有坠落之虞者,应以架设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设置工作台。

后续劳工局针对大楼外墙清洗及冷气安装、维护等高处作业加强宣导,并主动出击检查及辅导,并请大楼管理人员确实要求清洁人员配戴相关设备,保障劳动者之作业安全,如事业单位对于相关危害预防有疑问,可向台南市职安健康处洽询,电话06-2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