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犯罪預防 避員警風紀案再犯

新竹市政府警察局发生令人震惊的廿一名员警遭检察官声请羁押事件,涉案员警固然要对其行为负完全责任,惟现有措施真能防治贪渎案件发生吗?答案已经昭然若揭。

赖总统最近一直强调打诈、扫黑及肃贪,警政单位确实也交出漂亮成绩单,值得肯定,但真能发挥肃贪成效?既然已有集体贪渎案件发生,管理者也应责无旁贷。

警察执行交通勤务,对当场不能或不宜拦截制单举发者得迳行举发,但迳行举发单开出后有无接续完成正式举发,相信警政单位必有相关规定,但落实程度无人闻问,此种规定从严、执行从宽的态度,才会发生廿一名员警遭羁押之憾事。

警察是极为重视纪律与考核监督责任的特殊公务员,员警值勤普遍随身携带密录器,且大多是花费公帑所购置,值勤后也未有保存或检核机制,若督察单位有持续性之抽检,亦能发挥一些预防效果。若仅是土法炼钢,以人工比对迳行举发,相信也会有一定的预防成效。

此次事件令人咋舌处,除基层员警涉案外,连正、副所长也都牵连其中,足见系制度性、系统性的风纪崩坏,在该派出所此种作法可能早已司空见惯,并形成次文化。警察机关长期以来追逐绩效,虽然彰显检肃犯罪成效,却忽略了优良的警察风纪才是根本。

台湾是科技大国,科技大厂利用科技方法管制、预防资讯外流措施,例如仅能使用公发特定手机限制拍照功能,电脑资讯除限制档案存取外,亦管制存储设备进出厂区,甚至连纸张都有数位标记,若未经同意连一张纸都难以通过安检门,这正是情境犯罪预防的极致展现。

反观警政单位,连最基本的制度性预防措施都忽视,岂能期待能以科技方法抗制犯罪。情境犯罪预防特别强调犯罪之情境因素,包括犯罪之机会、时空、条件,为犯罪发生之要件因素。如能对犯罪情境加以管理、操纵、降低犯罪机会,即可达成预防犯罪效果。

犯罪预防技术的目的在于增加犯罪风险、增加犯罪困难、降低犯罪所得。利用情境犯罪预防之「增加犯罪困难」技术,例如对迳行举发单予以管制、查核,必能抑制此种碍于长官压力、人情等因素,未接续制单举发之弊案发生。若更能以科技方法,例如取消员警纸本手写方式,全部改用小型电脑列印迳行举发单,将相关资讯储存于后台,只要将迳行举发系统与交通违规举发系统互相勾稽,即能迅速知悉两者差异,发挥预防功能。

民众依然坚信大多数员警都是奉公守法、不畏权贵者。利用此机会痛定思痛,于文化上形塑优良风纪,强化内部监督力量,检讨不合时宜的作法,依据情境犯罪预防理论与技术,导入科技方法发挥内控效能,将危机化为转机,不要再光喊口号,要拿出具体的实际行动,有效预防员警风纪案件发生,避免斲伤警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