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船可进入金厦禁限制水域? 海巡署依3理由执行驱离

陈玉珍指交通部允许中国清淤船进入禁限制水域,海巡署3点澄清。(图/翻摄自国会频道)

国民党籍立委陈玉珍12日针对大陆清淤船进入金门禁限制水域问题质询,行政院案院长第一时间表示,不允许清淤船进入,海洋委员会主委管碧玲表示依据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过陈玉珍认为早在2015年12月14日公告,清淤船是「被允许」,对此海巡署下午发出新闻稿澄清,强调「挖泥船适用两岸条例,不适用2015年公告」。

海巡署表示,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海运直航许可管理办法」,运送客货之船舶航经台湾地区之金门、马祖限制或禁止水域入出大陆地区直航港口,所经航路或航道,交通部得依实际需求,会同有关机关划设公告,并刊登政府公报,船舶应依公告之航路或航道航行。

再者,交通部、国防部及本署依前揭规定,于2015年7月31日会衔公告「运送客货船舶航经金门限制或禁止水域入出大陆地区厦门港(刘五店港区)航道图」,并律定航经金门限制或禁止水域入出大陆地区厦门港(刘五店港区),须于抵报到线时,向金门港务电台以极高频无线电话报到经同意后,循指定航道航行。

最后,近期海吮于金门海域侦获陆方挖泥船非属客、货船,亦未依相关规定,事先向航政机关申请专案许可,海巡署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执行驱离等措施,相关作为均符合法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