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工人人孔内亡 水利局开罚20万

高雄市惊传下水道工安意外,2名工人疑似沼气中毒,被救出时均失去生命迹象。(本报资料照片

市府水利局外包商2名工人1日下午在盐埕区大公路进行清淤工程,却晕厥在3公尺多的人孔中,被发现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经过抢救仍然不治,透过监视器发现,2名工人陆续下人孔后就没上来,在人孔中长达4个多小时才被发现,但水利局指出,工人没有按照相关程序就直接进入人孔,已经违反契约规定,将依法对包商开罚20万元。

从监视器画面发现,进行清疏作业的第1名工人在下午16时52分左右先进入人孔后没多久,另1位原本站在地面上的工人疑似看到同事出意外后,慌张地也进入人孔中,感觉是想要将他救起,但2名工人下去后就未曾再回到路面,长达晚间21时许才被救出。

当时发现工人晕厥在人孔洞内的是盐埕分局巡逻员警,当时行经案发地,发现一辆工程车停在路中,却没有看到施工人员,拿手电筒往洞内一照,才发现2名工人倒卧在人孔洞内,立即通报警消人员到场救援,经过抢救2人仍然都回天乏术家属看到遗体后崩溃痛哭,悲痛欲绝。

水利局表示,此工程是下水道污水清疏作业,平常接获民众陈情且经过巡查后,他们都会派员进行疏通工程,一般都是2人一组进行作业,1人在工程车操作冲洗设备机器,另1人则在洞口管线伸入洞内,一般情况作业人员并不会下到洞内。

水利局指出,此清淤作业一天大约会接到10到20件的工程,以往从未发生过在进行清淤作业时,有人员下到人孔中的案例,他们研判施工人员是因为清淤过程中,发现遇到障碍,所以想下到人孔进行排除,才会因而吸入过多沼气导致憾事发生。

水利局表示,今年9月同一地就已经接获通报,也进行过清淤工程,所以研判工人为了排除洞内油污堵塞问题或有其他障碍,才会因而入洞,但无论原因为何,都应先进行回报,若有需要进入人孔洞作业,必须以完整的装备且作相关安全检测后才能入洞,直接下人孔已经严重违反契约规定,水利局将依法对包商开罚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