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防疫专案出炉 12月起八大类场没戴口罩恐遭裁罚

中央疫情指挥中心18日公布「秋冬防疫专案」,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实施,所有入境旅客需检附三日内阴性证明、八大类场所戴口罩、医疗院所加强通报采检。

八大类场所是指医疗照护、大众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洽公等。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表示,预计到明年2月28日,但会视情况增减。

出入八大类场所应戴口罩,不听劝者,可处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在上述场所内有饮食的需求,在与不特定对象保持社交距离或有适当阻隔设备的前提下,可在饮食期间暂时取下口罩。

边境检疫方面,所有入境及转机旅客登机前须附三日内COVID-19核酸检验阴性报告。指挥中心指出,国际疫情持续严峻,预期今年底及明年初入境旅客数将增加,为加强防疫安全,自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启程地时间),入境我国机场或经我国机场转机的旅客,不论身分(本国籍与外国籍人士等)或来台目的(求学、工作、外交公务等),均应检附「表订登机时间前三日(工作日)内COVID-19核酸检验阴性报告」,始可登机来台,并将由交通部督导各航空公司确实把关。

若旅客抵台后发现检验报告不实,或拒绝、规避、妨碍相关检疫措施,得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及69条规定,处新台币1万至15万元罚锾。检验报告不实部分,亦将追究伪造文书印文罪之刑责。

社区防疫方面,出入八大类场所应佩戴口罩,经劝导不听者依法开罚。指挥中心表示,自12月1日起,强制要求民众进入「医疗照护、大众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类场所应佩戴口罩。未依规定佩戴口罩,经劝导不听者,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6款规定,由地方政府裁罚新台币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医疗应变方面,加强通报采检,订定奖励指标。指挥中心表示,研拟四大措施,包括医疗院所落实法定传染病通报义务;订定「加强门诊与急诊社区感染肺炎病人筛检」、「加强住院病人筛检」及「强化医疗照护人员健康监测」等奖励通报采检指标;透过健保系统提醒加强通报采检;修订无COVID-19相关症状居家隔离/检疫者之采检及相关处理流程。临床医师应提高警觉加强通报采检,强化社区监测疑似个案通报或转介;同时并请地方政府持续督导所辖医疗院所,巩固医疗院所防疫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