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公廁管理專法10月滿周年 北市列管仍有3成未完善

北市领先全国提出首部公厕管理专法并于去年上路,7000座公私部门公厕应于一年法令宣导辅导期内完善设施,议员许家蓓发现迄今仍有3成未达成。记者林佳彣/摄影

北市领先全国提出首部公厕管理专法,「台北市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去年10月12日上路,7000座公私部门公厕应于一年法令宣导辅导期内完善设施,议员许家蓓发现迄今仍有3成未达成。环保局回应,这与管理单位的预算编列、财源筹措、大楼规划等考量有关,将持续辅导并鼓励设置,10月可望达到9成。

该条例列管北市政府机关、公园、加油站、百货公司、超商、大专院校、医院等13类公私场所公厕,应维持环境卫生与正常使用功能,且要求管理单位设置马桶坐垫消毒液、卫生纸、扶手、求助铃、给皂设备等12项标配的友善设施,应于今年10月完成设置,应设未设者经通知限期改善仍不符合,可处2千元至1万元罚锾。

北市议员许家蓓肯定环保局提升公厕环境与如厕品质的努力,然而10月将届条例公布满一年,北市列管7000座公厕仅7成完成,私部门尚有1052座未设置,公部门则有1118座,其中府管公厕占848座。她认为政策推动需由上而下、由公而私,政府得扮演民间表率,要求加紧脚步敦促公有公厕先行合规,以身作则。

环保局资源循环管理科长林钰惠表示,市府目前列管公厕包含公部门4802座、私部门2198座,另有440座简易移动式厕所(流动厕所);该条例去年上路时,12项设施符合设置者仅3成,截至今年6月增至7成,预计10月可望达到9成。

林钰惠说明,环保局期间陆续发文、辅导管理单位且每季关心设置进度,现在未完善的列管公厕仍有2170座,原因在于公部门编预算须经一定程序,私部门得筹措财源或整栋大楼需规画设计等考量,若有正当理由经环保局同意,可延长完成期限。

她也提到,并非每座公厕都能设置12项设施,例如文化资产保存缘故而不能在墙壁钉扶手的剥皮寮历史街区,或是早年兴建的公厕因空间狭小,可减设部分项目,以免影响民众如厕安全。常见于河滨公园、山区的简易移动式厕所,可不设扶手、求助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