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 抽烟累犯强制搬离社宅
桃园社宅禁烟,累犯3次即终止租赁契约。(桃园市政府提供/姜霏桃园传真)
为推动「无烟社宅」,桃园市住发处今年8月起严格执行社宅禁烟规定,凡在社宅范围内包含室内及阳台吸烟,经举报并查证属实者,累犯3次即终止租约,其中八德3号社宅某住户多次抽烟遭邻居检举,住发处1个多月前告知需搬离,并给予另觅租屋处缓冲期,该住户25日正式终止租约并搬离,成为全国首例因在社宅违规抽烟遭强制解约搬迁的案例。
2020年11月20日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曾提案,发起社会住宅范围内全面禁烟,虽该案最终未通过提案及立法,但仍引发民众讨论,许多县市也逐步自主实施,六都除了桃园市社宅住户规约明确指出「全面禁烟」,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也有同样规定,台南市则尚无社宅。
桃园市住宅处表示,遭强制搬离的八德3号社宅住户为祖孙同住3房,因孙子多次被发现在室内开窗抽烟,遭邻居录影举报,被警告多次后正式终止租约。另有21户首次被举报抽烟,都记10点,第2、第3次将各记30点,若累计违规达60点,一律终止社宅租约。
新北市住都中心经理林士森说,租赁契约及住户管理规则明文规定,社宅基地范围内含住户住家及公共区域皆为禁烟范围,若经物管单位或住户检举确认有抽烟事实,将依据管理规则记5点,记满15点不能续约、满30点终止租约,且新北社会局已公告社宅为禁烟场所,违规属实最高可罚1万元。
高雄社宅也有禁烟规定,被查到1次就记10点,累计30点就终止契约强制退租,目前统计凯旋青树有记点3件,尚无30点强制退租案;为兼顾吸烟者权益,市府在社宅外围空旷处另设吸烟区。台北住都中心说,依现行租约规范,社宅含公共区域及租赁范围内全部禁烟,只要有具体违约事证,每次扣5分,扣满30分即解约,近1年吸烟被扣分的住户共25起。
台中市社宅住民生活管理公约自2023年3月纳入禁烟规定,包含公共区域全面禁烟或室内、阳台抽烟不得影响他人等,违者记10点,累计逾100点依约终止租约并强制搬离,且承租人及共同居住者3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台中市府兴办的社宅,实施至今共12件违规记点案,尚无「屡记不听」须终止租约并强制搬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