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

拳击运动的确切起源尚不清楚,不过现存最早证据来自于伊拉克发现的苏美尔文物,这些文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688年,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引入了拳击。当时为保护拳击手,在他们的手部和小臂缠绕了皮条。

随着罗马帝国的崩塌,拳击运动也随即“突然死亡”。这项运动于17世纪的英格兰再次兴起,组织有序的业余拳击比赛于1880年正式开始。起初,拳击比赛仅设5个重量级:雏量级(不超过54公斤)、羽量级(不超过57公斤)、轻量级(不超过63.5公斤)、中量级(不超过73公斤)、重量级(任何体重均可)。

规则概要

奥运会拳击运动规则特殊。只有业余拳击手才能参赛,这意味着奥运会往往成为一些明星选手辉煌职业生涯的起点,其中包括穆罕默德·阿里;1960年罗马奥运会,当时名为卡修斯·克莱的拳王阿里夺得了轻重量级的冠军。

1984年至2012年,拳击手必须佩戴防护头盔,直到2016年里约奥运会取消了这一规定。男子拳击比赛通过三个回合分出胜负,每回合三分钟;女子共四回合,每回合两分钟。每轮结束时,裁判将根据评判标准决定每轮的胜者,获胜一方可以得到10分;而失败一方根据那一轮的表现,可以得到7-9分。比赛结束后,裁判将每回合得分相加,得出最后的胜者。

奥林匹克历史

拳击于1904年首次在现代奥运会中亮相,之后仅缺席过一次奥运会——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因为当时的瑞典法律禁止这项运动。2012年伦敦奥运会首次设立了女子拳击项目。美国队在1904年圣路易斯奥运会上横扫领奖台,因为他们是唯一参加该项目的国家奥委会。美国队在该项目上一直保持着统治力,共赢得117枚奖牌,紧随其后的是古巴(78枚奖牌)和英国(62枚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