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总批政府不食人间烟火 吁政院速提《儿少法》修法
新北市国中生命案引起全国关注,教育部昨日召开校园安全咨询会议,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以下简称全教总)5日表示,对于如何强化、落实家长管教责任,教育部无明确回应,卫福部则回应「已有相关规定,比起罚锾,更希望站在儿少立场,改善亲职教育」的说法,更是典型的不食人间烟火。(全教总提供)
新北市国中生命案引起全国关注,教育部昨日召开校园安全咨询会议,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以下简称全教总)5日表示,对于如何强化、落实家长管教责任,教育部无明确回应,卫福部则回应「已有相关规定,比起罚锾,更希望站在儿少立场,改善亲职教育」的说法,更是典型的不食人间烟火。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指出,整起不幸事件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不仅反应慢半拍,第一时间甚至不约而同的课责学校,作为教育主管机关的教育部与儿权主管机关的卫福部,直到如今仍选择甩锅与卸责,全教总表达强烈谴责。
侯俊良指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是孩子教育、成长重要的环节,校园事件之所以变本加厉,很大原因出在:要求教育人员承担更多责任时未能提供支援,以及在对学校课责时遗忘更为本质的家长管教责任,这是来自学校现场教育人员共同的观察与心声,政府权责部门却全然不加以重视,凸显主管机关不愿意严肃面对问题的态度。
按照卫福部的说法,等于一切照旧,什么都不必调整,侯俊良强调,正是目前规范不足以要求家长落实管教责任,否则现况为何无法处理?
侯俊良说,全教总严厉批判卫福部推诿卸责、消极不作为的心态,要求行政院提出尽快针对《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提出修正版本,以从根本改善、提升家庭教育职能,全教总业已拟妥相关修正文字,并将于新国会开议后要求朝野党团将《儿少法》列为优先法案,以落实家长管教责任。
全教总建议修法版本如下:
正视家庭教育与家长管教责任,针对学校难以管教之学生,修法课予家长管教义务,建议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增修) 第 51-1条:儿童及少年发生违反刑法或严重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时,学校依辅导管教学生办法或其他相关法令所进行之辅导管教措施,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应予配合。
(增修)第 99 条: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违反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之一条规定者,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锾。
(增修)第102条:父母、监护人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有下列情形者,主管机关应命其接受四小时以上五十小时以下之亲职教育辅导:
一、未禁止儿童及少年为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二款行为者。
二、违反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者。
三、违反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