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踩紅線 挨罰2,000萬元…未履行「禁止最惠客戶政策」

公平会昨(22)日宣布重罚全联2,000万元,主因全联未履行并购大润发时的其中一项承诺,即「禁止最惠客户政策」,踩到《公平交易法》红线而挨罚。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公平会昨(22)日宣布重罚全联2,000万元,主因全联未履行并购大润发时的其中一项承诺,即「禁止最惠客户政策」,踩到《公平交易法》红线而挨罚。这也是流通业违反结合附带负担首例、历来最高罚锾。

对此,全联昨日回应,所有供应商皆是全联重要伙伴,秉持与厂商共好原则,并提供消费者物超所值商品,优惠活动是基于双方共识下执行。

全联并购大润发时,当时公平会有条件通过,并提出七项附加条款,其中一项为「禁止最惠客户政策」,并删除供销合约及议价单中相关约定条款及执行方式,且在并购实施次日起生效。

公平会表示,所谓「禁止最惠客户政策」是指全联不可以其他通路的商品定价,作为双方议价基础,要求更为有利或同等条件,公平会强调,这是全联、大润发合并获准的关键前提。然而据公平会调查,全联在并购后仍直接锁定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数作为调价条件,并以保证折数、访价若有不符应等比例降价,甚至部分有约定违约金,及于促销档期透过访价及跟价后,将通路间竞争的价差损失转嫁给供货厂商,等于要求上游供货厂商承担下游通路间竞争的成本与风险。

公平会指出,「禁止最惠客户政策」并非禁止全联采「低价」策略,而是因为全联执行最惠客户政策时,表面上可为消费者谋福利降价销售,但实质上却是在保障全联自身商品毛利率前提下,以其市场力迫使供货商吸收成本,进而影响其他通路降价竞争幅度,不利于通路市场竞争,消费者也难在众多通路享受更优惠的价格。

公平会举例,当其他通路售价低于全联,供货厂商可能请求其他通路配合调高商品售价,或以「提高其他通路进价」、「减少支援其他通路促销优惠」来因应全联最惠客户政策,这些都会影响市场依供需条件调整价格的功能。

公平会提醒,并购案决定后,公平会仍会持续追踪决定书所附的相关负担履行情形,业者如未履行,依公平交易法规定,除罚锾外,另可禁止结合、要求分设事业、处分股份、转让营业、免除职务或其他必要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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