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周休!每天工时不超过8小时 下周可望三读通过

修法通过后,劳工每周不得工作超过40小时。(图/东森新闻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现行劳基法规定,劳工法定工时为双周84小时,加班上限每月46小时,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修正草案,将工时由双周84小时,降为80小时,预计15日可望三读通过

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赖士葆表示,初审通过条文明定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雇主如果违反规定,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三读后,明年2016年1月1日施行,估计全台有800万劳工适用,可全面实施周休2日。

除了调整工时外,也增订劳工享有弹性上下班权利,因照顾家庭需要,可在不变更每日正常工时时数下,弹性上下班一小时,但未订罚则,由劳雇双方弹性协商,不宜强制。另外,未来雇主出勤纪绿必须保存5年,出勤纪录要记载到每分钟。若劳工向雇主申请出勤纪绿副本影本,雇主不得拒绝。若雇主未保存出勤纪录,违者处罚9万到45万元。

赖士葆受访时表示,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也针对加班时数作调整,从现行加班上限每月46小时,改为54小时,但加班时数这部分较有争议,先搁置不处理,让正常工时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