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監票」理事長拍人家投票影像逆轉有罪 高院判拘役58日
「全民监票行动联盟」理事长花莉娜于2022年「九合一」选举时,在投开票所架设摄影机拍摄民众投票,检方认花干扰投票,依违反选举罢免法起诉她。台北地方法院认为,花只是单纯静默拍摄,法律存有「模糊地带」,判花无罪。检方不服而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指花妇自承要「测试中选会执法能力」,今撤销原判决,改判拘役58日。
花莉娜2022年11月26日中午在台北市万兴国小1年4班教室的投开票所仅10.7公尺外距离的走廊上,架设摄影机拍摄民众投票,引起选民侧目、闪避镜头,影响秘密投票,干扰他人投票。
投开票所陈姓主任管理员、警卫3度制止劝离,花妇还是持续摄影,花妇被控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公民投票法「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内干扰他人投票罪」。
花莉娜辩称,拍摄排队队伍是要纪录人数存证、确定选务有无违失,选定的地点也尽量在偏僻的投票所及走廊角落,否认犯行。
北院勘验搜证影像,认为花莉娜站在投票队伍末端的后方静默摄影,没有以言语或肢体动作明示或暗示投票者应如何投票或放弃投票,此外,摄影机的位置也在投开票所之外,投票民众是否会被花干预、扰乱、诱导,很可疑。合议庭认为,检方指控花莉娜于「心理层面」干扰投票,不过,观看影像最多只看到民众回头及离开,难以推测花有干扰行为。
北院认为单纯静默拍摄如没有具体、积极影响他人,不等于「干扰」、「劝诱」,这种行为落在法律所定的「模糊地带」,判决花妇无罪。
检方上诉,高院审理认为花莉娜不否认自己是在测试中选会的「执法能力」,推翻一审见解,认定花妇的行为已构成妨害投票,改判她拘役58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全民监票行动联盟理事长花莉娜。图/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