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会新金委员会召集人 吴仁杰:多管齐下 排除权证降税疑虑

券商公会新金委员会召集人 吴仁杰

为促进权证市场发展,券商公会积极推行权证避险降税过关,对于外界关注如何区隔避险及非避险股票,除了自营与权证避险专户的户号有明显不同外,加上券商本身有风险控管,也会提供资料给证交所等单位进行查核,透过内外控管机制「多管齐下」,权证避险专户根本就不可能会发生租税漏洞。

近年权证发行档数达3、4万档,发行商积极维持市场流通性与造市责任,不过由于权证避险交易税率过高,导致近十年光避险税费负担就占整体净利30~40%,就券商经营而言,权证已是相当辛苦的业务,期盼权证避险降税能尽快通过。

对于应如何避免有非避险股票被列入避险专户,现行券商的权证避险股票已设有避险专户进行归户控管,可以知道权证避险股票与数量,提供内部控制及外部查核,与自营专户户号也有明显区隔.此外,还有四点可以加强控管。

第一、避险专户内的股票买卖皆能对应到所发行权证避险专户内持有的股票皆能对应到所发行权证,举例来说,券商发行台积电权证,仅能买入台积电股票避险,不能买入非台积电的股票进行避险,对于券商风险管理而言,也不会愿意承担两档股票表现不一的基差风险。且证交所、柜买中心也会清查避险专户买卖纪录,不会有非权证标的股票买卖适用优惠税率的情况。

第二、券商持有权证发行标的的股票,是为了风险管理目的,其应避险数量、超缺避规定由各发行券商依内部风险管理规范自行控管,券商每月会提供「权证避险专户交易明细表」给证交所、柜买中心及国税局,也可以根据相关需求配合格式调整。

第三、在权证存续期间内,发行券商的自营帐户与避险专户部位,依现行法令是不能相互转拨,且自营帐户及避险专户拨转都要透过集保系统进行,拨转纪录会留有轨迹,容易查核,经得起外界检验。

第四、券商在权证避险专户内的股票交易及数量已规划增订内部控管标准规范,由稽核部门进行例行性及不定期检查,加强权证避险股票交易管控措施,落实执行且留存纪录,搭配证交所、柜买中心相关主管单位外部查核,有效区隔避险股票及非避险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