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警戒至第三级 高检:暂缓业务检查 六月底前暂停管考
高检署。(陈志贤摄)
全国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级,台湾高等检察署19日下令高检署及各分检署暂缓实施年度业务检查,指示各地检署速查严办囤积防疫物资、哄抬价格、积极查缉疫情假讯息及违反防疫规定案件。
因台中高分检署在疫情期间坚持业务检查,引发检改团体「剑青检改」及基层检察官不满声浪,台湾高检署考量疫情升温,全国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级,今天下令高检署及所属分检署业务检查暂缓实施。并至6月30日止,暂停检察机关办案期限之管考。
高检署强调,疫情警戒期间将持续强化「查缉民生犯罪联系平台」机制,并成立疫情期间查缉假讯息犯罪督导小组,速查严办囤积防疫物资、哄抬价格、积极查缉疫情假讯息及违反防疫规定案件。
高检署指示各地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对于人犯及案件之处理原则,应以防疫及执勤人员之健康、安全为优先考量,依实际状况采远距视讯讯问、就地讯问或解送至地检署方式办理。除具时效性、紧急性或必要性之案件外,可暂缓或弹性调整开庭与到案执行时间,并避免提讯监所人犯,以免造成防疫破口,另各所属机关继续维持扩大弹性上下班时间、居家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