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完整標示...新北查紅包春聯不合格率近7成 未改善最高恐罰20萬

新北市府近期随机购买红包袋、春联、窗贴等35件春节应景商品,不合格率七成。记者张曼苹/摄影

农历春节将至,新北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近期会同经发局,透过3种网路平台通路,随机购买红包袋、春联、窗贴等35件春节应景商品,查核标示、品名等,其中有高达24件欠缺完整商品标示,不合格率近7成。经发局表示,逾期未改善将依「商品标示法」第17条规定,处2万元至20万元以下罚锾。

消保官钟佳儒表示,很多网路卖家以为政府管不到,就贩售没有标示清楚的商品,本次查出商品标示违法态样,包括未标示商品名称、进口、代理或经销厂商名称、地址及电话、制造或委制厂商名称、原产地、主要成分或材料、适用年龄、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或虽有标示,但未以正体中文标示制造或委制厂商名称及地址。

钟佳儒表示,实体通路查核容易,稽查人员可直接到实体店面查,而网路较难索取,只能用「秘密客」方式购样买回来调查,为避免网路业者采取侥幸心理,这次购样35件商品,分别在3个网路平台贩卖,包括红包袋窗贴等,不合格者一半在新北辖内、一半在外县市。

经发局商业发展科长陈漫瑄表示,往年较多查春联等商品,但先前因为疫情关系,网路购物型态成为大宗,业者多改网路贩售,因此今年也抽查红包袋,不合格率高达七成,将针对商品位于辖内业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善将依「商品标示法」第17条规定,处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罚锾,严重者将函令下架或公告业者名称,至于外县市业者将函请外县市政府辅导业者限期改正。

消保官呼吁,厂商应落实商品标示正确性,不能因为红包袋价格不贵就忽略消费者权益,提醒民众选购相关春节应景商品时,应慎选具完整标示商品,要买有「身分证」的商品,以确保消费权益。

农历春节将至,新北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近期会同经发局,透过3种网路平台通路,随机购买红包袋、春联、窗贴等35件春节应景商品,不合格率七成。记者张曼苹/摄影

新北市府近期随机购买红包袋、春联、窗贴等35件春节应景商品,不合格率七成。记者张曼苹/摄影

新北市府这次购样35件商品,分别在3个网路平台贩卖,包括红包袋窗贴等,不合格者一半在新北辖内、一半在外县市。记者张曼苹/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