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酸同事每次開會遲到30分 輔導老師判拘還要賠錢
高雄某国中张姓辅导老师在学校群组指陈姓辅导老师每次开会迟到30分钟,因群组多达20多人,陈女气得对张男提告诽谤,一、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故意诽谤,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罚金1万元确定,陈女另对张男求偿10万元,法院判张应赔偿陈女6万元。
张男、陈女都为同国中辅导老师。2020年11月19日下午1时许,张男看到陈女团督会议请假讯息的留言,在LINE群组发文内发文,指陈女「因妳每次团督几乎都迟到30分钟,若开天窗我得代替妳说明善后,团督伙伴没人知道你的下落。」
陈女质疑她并无每次会议迟到30分钟,张男却在群组指责,将讯息截图后对张男提告诽谤。检警侦办时,发现陈女虽有迟到,但并未如张男所说迟到30分钟,认定张男发言已贬损陈女名誉,依诽谤罪嫌将他起诉。
一审高雄地院审理时,张男喊冤,称的「每次」是口语化的说法,可能不是那么精确,他只是要解释之前为何要在群组里问她的状况。
法官发现,陈女并未如张男所指每次会议迟到30分钟的情况,另外,陈女曾表示自己并未迟到,也未造成学校困扰时,张男还留言「其实妳也不用太自责啦,我偶尔也会小迟到,我只是表达我在这件事里的感受,自我觉察是重要的。」
法官依据张男留言前后文,认定他所说的每次迟到30分钟,应是杜撰或夸大事实,并有意表达陈女不当行为可能造成他额外负担之意,认定他有诽谤故意,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罚金。
张男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合议庭认为张男在LINE群组,以负面评价之文字叙述具体指摘、恶意攻讦陈女,已贬损陈女声誉,一审认事用法并无违误,驳回张男上诉确定。
事后陈女另对张男求偿1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张男发表言论不符真实情况,导致陈女名誉权受损害,判他应赔6万元。可上诉。
高雄地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