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13歲小妹妹成為「真女人」 新北18歲板模工遭判刑2年

新北市刚满18岁张姓男子前年与一名13岁少女交往为男女朋友,趁少女家人都外出,与少女发生性行为,少女母亲事后察觉有异,追问出上情怒报警,新北地院日前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刑2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从事板模工的张姓男子于2022年12月初,与家住新北市年仅13岁少女交往为男女朋友,同年12月中,趁少女家人都外出,张男以让少女变成「真正的女人」,2人在少女房间里发生性行为,事后为少女母亲察觉有异,追问出2人已发生亲密关系,一怒之下报警处理。

张男到案后坦承犯行并表示愿与少女及家属和解意愿,但少女母亲并无意和解,新北地院考量案发时,张男年仅18岁并与当事少女为男女朋友关系,因年轻气盛,陷于情愫,思虑未周,亦无前科,日前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刑2年,仍可上诉。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