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母养自己小孩也有收托空间!卫福部拟「2方向」放宽限制
▲保母若育有6岁以下幼儿,收托会受到限制,现在卫福部正研议放宽。(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政府希望解决少子化问题,提出托育政策帮助民众养小孩,但民间团体批评,现行收托人数规范让正在育儿的保母工作权受限,也让国内保母人力持续老化,无法注入新血。卫生福利部今(11)日表示,目前正在研拟放宽《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包含保母子女列全日托名额年龄下修至5岁,2岁以上子女若已就读幼儿园,可增收日间托育等两大方向,预计年底前上路。
根据卫福部统计,2017年国内共计26,240名保母,当中近六成属于50岁以上年龄层,保母人力出现老化趋势。托育政策催生联盟召集人刘毓秀分析,原因之一来自于现行保母收托规定,若育有6岁以下孩子的保母不得正常收托,限缩甚至剥夺育儿保母的工作权,严重阻却一群年轻力壮、且有意愿从事托育的女性劳动力进入托育工作。她也提到,数年后超过半数的保母势必届龄退休,若无新血持续稳定加入,将面临人力断层,使家长更难找保母。
▲托育政策催生联盟举办记者会检讨保母政策。(图/记者洪巧蓝摄)
根据现行规范,每一托育人员在半日、日间、延长或临时托育最可收托4人,其中未满两岁最多2人;若为「全日」或者「夜间」托育最多可2人。其余还有在仅收1名全日拖、或收托夜间托育2岁以上2人时,可以增收日间托育1至2人的规范。
对于育有孩子的保母来说,规范还包含若同时扶养2名2岁以下幼儿,考量照顾自己孩子需求,无法收托;扶养6岁以下孩子则视同全日托(夜托)名额,所以当保母同时有2名6岁以下幼儿,即便日间送幼儿园,也仍无法收托。
卫福部社家署副署长祝健芳表示,为改善此问题,社家署目前已研拟出2大方向,包含:「2岁以上子女若已就读幼儿园,可增收日间托育」以及「保母子女列全日托名额年龄下修至5岁」。
祝健芳解释,当保母自己有一名2岁以下孩子和一名2以上且送到幼儿园的孩子,可以收托1名日间托育儿童;若孩子都满2岁且送幼儿园,白天时段没有照顾自己孩子需求,可以收托2名日托儿童。至于年龄下修,考量6岁以上孩子已经进入小学,5~6岁正好介于幼儿园与小学之间,研拟年龄从6岁改为5岁以下子女列为全日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