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段宜康吞曲棍球的检察官陈隆翔遭弹劾 陈:公开审理
▲遭弹劾的检察官陈隆翔,希望比照管中闵惩戒案,公开审理。(图/记者屠惠刚摄)
让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发下豪语,承诺要吞曲棍球的「曲棍球协会诈领补助款案」,承办检察官陈隆翔竟被监察院弹劾,移送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对此,陈隆翔自认坦荡、可受公评,希望经由公开审理向外界厘清,同时检验弹劾理由,因此要求「职务法庭」公开审理本案。
近来「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公开审理台大校长管中闵违法兼职遭弹劾案,引起社会瞩目。由于公惩会委员长依照《法官法》规定,也是「职务法庭」的审判长,因此陈隆翔日前发文给职务法庭,希望也能比照办理,公开审理他的案件。
陈隆翔指出,依照《法官法》第57条规定,「职务法庭审理案件均不公开。但职务法庭认有公开之必要,或经被移送或提起诉讼之法官请求公开时,不在此限」他是被移送的司法官,所以他当请求公开时,依照本条规定但书,职务法庭是应该要公开审理才对。
本案起因于2014年11月间,段宜康先后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以及脸书发文,指称参选彰化县长的前立委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更呛「以上陈述如果不是事实,段宜康就当众把一颗曲棍球吃了!」随后段宜康在彰化县长候选人魏明谷竞选造势晚会中上台演说,又说了林沧敏诈领补助款等等言论。另外魏明谷也引用段宜康记者会、造势晚会的内容,在报上刊登广告,强调「段宜康赌吞曲棍球呛林沧敏涉弊诈领补助款」。败选的林沧敏不满,起诉求偿,最高法院去年8月间判段、魏2人须赔偿100万元、登报道歉、删除文章确定。
而曲棍球协会诈领公款案由陈隆翔承办,陈检于2014年间侦办本案后,认为林沧敏未涉案,全案仅是李姓秘书长与张姓总教练所为,而且2人已经缴回补助款差额540万元与68万余元的旅费,最后对李、张2人做出缓起诉处分。全案经由台中高分检再议后,已经驳回再议确定。但全案经由段宜康向监察院陈情后,监委高涌诚、蔡崇义进行调查,并于14日投票表决,以6比5票通过对陈隆翔弹劾案,引起检察界众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