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文化资源成为融合育人的新载体
为进一步健全馆校合作机制,促进博物馆资源融入教育体系,教育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提出各地博物馆要坚持“展教并重”,策划适合中小学生的专题展览和教育活动,动员馆内策展、文保人员以及专家学者、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教育资源开发,定期组织馆长讲解、专家导赏。
有效利用博物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相融合,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历史文化教育,不仅能让青少年学生在触摸传统文化和现实中增加文化自豪感,为传承优秀文化、提升个体文化素养奠定扎实基础,还有助于提升青少年的审美能力,丰盈教育的外延与内涵。博物馆仅是公共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博物馆之外,体育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乃至地方特色的文化展馆、场所,都是极具公共文化普及和传承意义的重要公共文化教育载体和资源。这些公共文化设施和资源也应与教育科学融合,成为新的育人途径和载体。
与博物馆一样,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以及地方特色文化史馆作为公共文化设施与资源,除了记忆和传承文化精髓之外,还是浓郁的地方文化教育资源。近年来,随着公共文化资源建设的推进,各地公共文化资源尤其是地域特色的文化设施得到全面普及,成为文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助推公共文化发展和普及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但是,大部分资源的教育功能都停留在普及层次,针对青少年的专业化的、体现特殊公益普惠教育意义的、科学指向青少年学生的育人功能与作用尚未发挥出来,这不能不说是公共文化资源教育普及方面的缺憾和瑕疵。青少年是特殊群体,具有独特的认知特点与接受能力,公共文化资源要实现针对青少年的育人功能,必须提供专项教育教学服务。
公共文化资源要成为新育人载体,必须担负起特殊的育人使命。相较于普及普惠文化服务而言,针对青少年普及普惠教育,让青少年爱上传统文化,意义更为深远。为此,公共文化资源应该主动而为,做好文化育人这篇“大文章”。
让公共文化资源成为新育人载体,必须提供有别于普通公共服务的纯公益服务。这样,才能实现惠及更多青少年学生的特殊教育服务供给,并达到公共文化服务的预期成效。公共文化资源管理单位应结合实际,从融合育人的角度出发,推出送文化进校园专项服务,将公共文化资源的文化育人和专项美育融入学校教育体系,通过特色文化课程、名家讲座、实物展览等方式,助力全过程育人,让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资源主动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和教育内容,科学发挥育人功能。
另外,随着社会的进步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共文化资源的表达与表现已不仅限于实物展示与实地近距离接触式学习,网上资源共享已成为特殊的文化资源供给方式和育人新模式。教育部门、学校和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机构可以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交联融合,将公共文化资源输送和共享,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全方位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