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盘用户上传分享热播陆剧 百度侵权判赔偿破纪录
▲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翻拍电视、电影都相当热门。(图/翻摄自微博/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电视版、电影版)
由李彦宏掌舵的大陆搜索引擎百度最近丑闻不断,旗下的「百度网盘」陷入侵权纠纷, 当中更涉及红遍中港台的大陆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大陆媒体周五(20日)报导,拥有《三》剧网上播放专有使用权的「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之前以「百度网盘」让用户分享该剧的影片档链接为由,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北京海淀法院近日一审裁定百度侵权,须赔偿优酷的经济损失连同合理开支达103万元人民币(约495万元新台币)。
原告指出,公司经授权拥有《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讯息网路传播的专有使用权。但自从该剧首轮开播后,虽发送预警函及78封权利通知邮件, 仍陆续搜证到逾1.1万则「百度网盘」用户利用网盘服务,侵权分享该剧影片档的链接。
优酷认为百度并未及时断开侵权链接并删除影片、未对反复侵权用户及时采取封禁等措施、亦未采取技术手段屏蔽用户上传、存储、分享作品影片档,因此向法院要求「百度」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900万元人民币和合理开支3万元人民币。
百度辩称,「百度网盘」的分享功能是向用户提供的一种私密分享,而将分享链接发布在微博等平台上是用户的行为,跟「百度网盘」的分享功能无关,而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百度已断开了全部涉案链接。百度也认为,优酷主张的经济损失和开支数额太高。
法院审理后认为:优酷经合法授权取得该剧讯息网路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用户利用「百度网盘」服务将影片档上传或分享传播,让公众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观蕲看该剧,已构成直接侵害作品讯息网路传播权的行为。
百度在收到通知后并未及时断开全部涉案链接,亦未及时对重复实施侵权行为的用户采取封禁等限制措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主观错误,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双方都提出上诉。
海淀法院表示,本案是全国首宗判决网盘服务供应商,因怠于制止用户侵权分享热播电视剧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同时也创下全国同类案件判决赔偿额的最高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