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租赁所得透明 专家吁分离课税

专家建议租赁所得应改采分离课税,可让租赁所得的税额「简单透明化」。图为年轻民众在主打低总价的桃园市龟山A7重划区了解房地产相关资讯。(黄世麒摄)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8日将审议《房屋税条例》修正案,但是专家认为,这让房东、建商有「借口」将增加的租金、成本转嫁给房客,对于居住正义毫无帮助。另有巿场人士建议,政府应适度考虑租赁所得不并入所得税中,即采取分离课税的方式,借以让租赁能逐渐摊在阳光下!

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执行总监徐佳馨认为,现在居住正义的问题在于,房屋持有者不愿意将房屋出租,因为出租会遇到3大难题,包括出租管理不易、担心房客破坏房子以及「必须」并入所得课征所得税。

徐佳馨表示,综所税最高税率40%,如租赁收入并入所得,差一个级距税率税额差就很大,这是房屋持有者宁愿空置,或者房东「不愿意」申报所得税的原因。她建议,租赁所得应改采分离课税,可让租赁所得的税额「简单透明化」,房屋出租多少税可以计算得出,即便转嫁给房客,房客也可以清楚知道「承担多少税」,而不是房东以「囤房税」、「申报所得」等借口任意增加租金。

至于出租管理问题,徐佳馨认为,可加强保险外,强化对房客的求偿机制,增加房东出租信心,才可能提升出租市场的供给量。

乡林建设董事长、商总主席赖正镒则表示,政府打房七、八波,包括央行的选择性信用管制、内政部的《平均地权条例》,都拿建商开刀,使得预售屋市场已经萎缩一半,一年的交易量仅剩1.5兆到1.7兆元左右。

现在政府要推囤房税2.0,将要求建案2年内要出售,否则房屋税会垫高不少,这可能会让建商只好把成本反映在价格上,对「居住正义」毫无帮助。

赖正镒认为,若要落实居住正义,政府应该多建设「社会住宅」、「国民住宅」,以限制转卖或者加设条件等方式,让年轻人以较轻的负担可以取得或者租得「好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