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揆日前至苏澳勘灾时宣布,只要是受灾区域,乡镇市公所接获灾害补助申请,不须要求住户拍照证明淹水五十公分,全部从宽认定,笔者担心吴揆的美意难以落实。
灾害发生时,政府总对外宣布从宽认定,问题是,基层人员大力配合执行的结果,却于事后遭到审计单位以未「核实」办理提出纠正。再者,住户不须检附拍照证明,即表示须由勘查人员协助拍照或举证,但等到勘查人员到场勘查时,水位已退到五十公分以下或因墙壁找不到淹水痕迹,反而衍生认定争议,甚至引发民怨。
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与其要求基层人员既要从宽认定,又要核实办理,还不如修法简化认定程序及标准,以达到简政便民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