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没有2次宣示机会」 香港法院最快14日裁决
▲梁颂恒、游蕙祯也参与游行,但依据人大释法内容,2人极有可能被法院判决议员资格失效。(图/路透社)
香港释法风波越演越烈,6日晚间聚集约1万3000名民众游行,抗议中共政府干预香港司法独立,破坏「一国两制」。显然港民的抗争效果不大,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大)7日上午通过表决,全票通过香港行政特区《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
日前香港本土派新科立法会议员梁颂恒、游蕙祯进行就职宣誓时,擅自变更誓词,将「CHINA」读作「支那」,还披上写着「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布条,因此被认定是宣示无效,虽然之后2人多次试图重新宣誓,但仍无功而返。
▼梁颂恒宣誓时披上「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布条,并以「支那」称作中国,引起热议。(图/翻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YouTube)
香港政府认为梁、游2人违反宣示守则,包括《基本法》第104条,已经失去议员资格,并就此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裁决立法会主席是否有权再为2人监誓。然而在香港高等法院作出裁决前,人大却介入对《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
香港《基本法》第104条条文内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人大7日上午全票通过释法后,代表廖长江也于北京向媒体表示,议员就职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不单是法定内容,而是参选出任公职的法定要求及条件,「依法宣示」必须真诚、庄重,若宣示人拒绝宣示、或蓄意宣读不一致的誓词等任何不庄重的形式,将不能再获宣示机会。
人大此时介入释法的用意相当明显,意在反国家分裂、遏制港独空间。虽然人大已经作出释法,但香港高等法院最快也要到14日才会作出判决。据《中央社》报导,大陆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受访时指出,估计法院裁决时将会按照人大释法内容,宣告2人议员资格失效。
香港释法风波演变成民众上街抗争运动,引起各国媒体关注。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强调,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是中国政府辖下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任何国家不应干涉。
陆慷直言,「港独势力搞分裂,企图将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这违反法律、也违背民意,不仅损害中国国家主权,还损害香港的根本利益,希望国际社会认清港独的真面目,充分了解人大释法的必要性,支持中国政府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及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