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女同事 公司楼梯间激战小三 超咸湿对话成铁证
人夫外遇公司女同事,在楼梯间多次激战小三。(示意图/shutterstock)
林姓人夫偷情办公室女同事,多次与小三在摩铁开房间,甚至在公司楼梯间「解决」,女同事称不知林男已婚受检察官采信,将她不起诉,后因曾用「偷情」2字形容两人关系,法官改判其侵害林妻配偶权,应赔60万元。
据判决书指出,林妻于106年8月产下1子后,林男就带着她到美国登记结婚,并在脸书和IG大晒婚戒照片,2人隔年2月也在台湾登记结婚。
林男于107年6月至10月间和女同事搞起婚外情,在同一间摩铁5度开房间,还直接在公司楼梯间「解决」三次,林妻看见两人咸湿的对话内容,气得向小三提起通奸告诉及民事赔偿80万元。
女同事辩称,与林男暧昧期间,不知道对方已婚,林男还曾持未登记结婚之国民身分证取信她,刻意隐瞒结婚之事实,林男向她说,他虽有女友,育有一子,但经常与女友吵架,希望分手后再与她正式交往,女同事解释并未浏览过林男的IG、FB贴文,暧昧4个月后才发现林男已婚,此后未再与他联络。
检察官采信女同事说法,将她不起诉,林妻不满提出再议,但大法官后续宣告通奸罪违宪,刑事部分女同事不起诉处分确定。
而民事部分,林妻上诉后,士林地院更一审检视2人对话,林男曾说「想做就去B3做,做完就回家」、「觉得妳屁股今天特别美」、「妳这个小裤裤是我一直期待的」、「觉得硬到鸡鸡有点酸」等语,而女同事也回应「我冷静了,再来3次吗」、「你看你又不是乔不出时间,却只能为我乔出在梯间的时间,你说你除了想要的时候速速带我去梯间解决外还做了什么?我活该这么作贱自己」、「就不喜欢你到晚上跟假日都不是我的,我偷偷吃醋在心里」。
林男在侦查时表示他结婚登记后1个月,女同事便已知情,且曾在公司会议说到要去美国结婚,而女同事在讯息中曾用「偷情」2字形容两人关系,法官认定她知情,确实侵害林妻配偶权,衡量两造资力及加害程度后,判处女同事应赔偿6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