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仅限夫妻 单身、女同想生也没用

随着国人晚婚晚生,单身女性冻卵需求渐增。图为冻卵过程须施打排卵针。(孙小姐提供)

随着国人晚婚晚生,单身女性冻卵需求渐增。但现行「人工生殖法」规定,若要执行人工生殖,「仅限夫妻」。学者认为,社会风气渐开,凡是有意愿生育的人,都应享有冻卵及人工生殖的权利,才能跟上时代脚步

孙小姐今年30岁、未婚,因为身边不少女性朋友有冻卵经验,自己审慎思考后也决定冻卵。她分享冻卵过程,先到医疗院所抽血检验卵巢功能AMH,开始施打排卵针约2周,手术前一晚再打破卵针,接着是全身麻醉的取卵手术,共取出10颗卵子,费用约10万元。

孙小姐认为,冻卵就像是「买保险」,或许未来有机会用到,也可能没用到,因无法确定未来是否有生育打算,「冻卵是现阶段能做的最佳选择,让自己没有后续之忧,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

根据人工生殖法定义,「受术夫妻」是指接受人工生殖之夫及妻,且妻能以其子宫孕育生产胎儿者。国民健康署妇幼健康组简任技正陈丽娟说明,冻卵属于医疗行为,须依照「医疗法」进行,尊重个人意愿,但若要解冻卵子进行人工生殖,现行法规须符合「夫妻」条件。换言之,单身女性、女同志伴侣虽有生育能力,但无法执行人工生殖。

「愿意生的人很多,但这些人没办法生。」新光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李毅评说,自己亲手接生的同志伴侣就高达数十对,他曾遇过一对非常喜欢小孩的女女伴侣,先在国内冻卵,再到国外使用捐赠的精子受孕,执行人工生殖,最后回台湾生产,前前后后共生了三胎。他也遇过一名40岁未婚女性,家里三代单传,因此花费100万元到国外执行人工生殖,回台顺利产下孩子。

台大社工学系名誉教授王丽容认为,随着社会风气渐开,应开放未婚女性使用解冻卵子进行人工生殖,凡是有意愿生育的人,都应享有冻卵及人工生殖的权利。李毅评指出,这些有生育需求的女性远赴国外,可能接受到品质不一的人工生殖技术,这是一大隐忧,台湾应正视这一族群的需求,尽速松绑法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