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当儿面前亲热「女闺蜜」出差夫见画面傻了 辩:伺候婆婆压力大

人妻当儿面前亲热「女闺蜜」,出差夫见画面傻了,辩:伺候婆婆压力大。(示意图/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人夫阿飞(化名)远赴外地出差,怎料妻子竟在此期间与女性「闺蜜」外遇,2人不仅毫不避讳谈论相约「打砲」等性暗示话题,更被监视器拍到直接在沙发爱抚,甚至在幼子面前举止亲密,让阿飞气炸提告求偿百万,法官认为2人行为已侵害阿飞配偶权,判2人须连带赔偿20万元,全案定谳。

据判决书指出,阿飞(化名)主张与妻子2015年结婚,并育有1名幼子。怎料妻子竟趁他远赴外地工作期间,与闺蜜发生婚外情,阿飞控诉,该闺蜜虽为女性,却总一身男性装扮,2人不仅经常为亲吻、拥抱、爱抚等亲密举止,甚且同睡住所,闺蜜私下也称呼妻子为老婆、毫不避讳谈论相约「打砲」等性暗示话题,且一同前往汽车旅馆住宿,2人已逾越一般同性朋友之交往关系,更不避嫌于幼子面前为亲密之行为,事发后竟以闺蜜为女性作为开脱之词,毫无悔意,2人行为侵害他的配偶权,因此怒告求偿100万元。

法庭审理时,2人辩称是于网路游戏中相识,并成为无话不谈之闺密。人妻表示,时值丈夫延长外出工作任期,致其需独自承担照顾孩子、伺候婆婆的压力,闺蜜知晓后,基于好友情谊,才每周抽空前往陪伴、并帮忙照顾小孩。

至于阿飞提出之监视器画面所拍摄2人亲吻、拥抱及爱抚等举动,仅是女性友人间之亲密肢体接触;2人行车纪录器之录音档互以老公、老婆相称,并有我想吃你、打砲等言语,是女性密友间之戏谑之词,无从以此证据认定2人有超越闺密之不当交往关系。

法官勘验相关证物,发现2人不仅有频繁牵手、嘴对嘴亲吻及拥抱之行为,并有趴在身上、躺在沙发上为亲密肢体接触(抚摸私处)等行为,另有互道「想吃你、打砲、好想你」等亲密言语,且数度一同出游等,足证其2人之互动甚为亲密,显属情侣间之相处,在客观上已逾越同性友人间之互动。

法官认为2人以同性为由,做为掩饰情侣之实,诚属推卸之词,因此不采信其等说词,判2人须连带赔偿阿飞20万元,2人不服提上诉,高院法官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