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喝醉叫熟识运匠载返家 信任却换来背叛!遭硬上
苗栗一名白牌计程车司机阿德(化名),受托送酒醉的小美回家,却趁机在其家中对其施以性侵。(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苗栗一名白牌计程车司机阿德(化名),因熟识被害人小美(化名)及其丈夫小伟(化名),受托送酒醉的小美回家,却趁机在其家中对其施以性侵。法院认定阿德违反小美意愿强制性交,依《刑法》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阿德因多次搭载,与小美及小伟结为朋友。111年7月25日晚间,小美与丈夫小伟等人在新竹市某KTV聚餐喝酒,期间小美因不胜酒力醉倒,小伟便联络阿德请其载小美返回苗栗住处休息。
阿德抵达后见小美醉到意识不清,竟心生歹念。在将小美送回住处后,他尾随进入屋内,趁小美更衣之际,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期间,小美意识逐渐恢复,明确表达「不要」并推拒,但阿德非但未停止,还执意完成性交,直至射精后始离去。
案发后,小美因感身心受创,向丈夫小伟哭诉透露遭性侵的经过,并立即委托律师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时,阿德坦承性交事实,辩称双方是合意,甚至声称是「小美在车上时说喜欢我,又突然亲我,被我拒绝,然后送她到家楼下时,我把她叫起来,我叫她坐前座,然后她又亲过来,然后摸我下体,后面换我忍不住」,「小美没有说不要做爱,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是不要太大力还是不要太快等语」。然而,小美坚持并未同意,相关证据如对话记录、验伤报告及监视器画面等,均指向阿德的犯罪事实。
苗栗地方法院审理时指出,阿德利用受害人酒醉无法反抗的情况,先行乘机性交,后又在对方清醒并抗拒的情况下,执意强制性交,其行径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法官认为,虽然被告在庭上辩称无意强迫,但证人证词及相关物证均证实他违反被害人意愿,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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