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喝醉遭大学助理指侵 夫紧盯一分钟抓到「湿手指」
男子抠摸人妻下体,丈夫当场压制男子,发现手指有湿润、有液体,男辩称「她没有不舒服」。二审高等法院改判2年缓刑5年,可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在某新竹某大学担任研究助理男子,于109年5月2日晚间邀请好朋友们一起在租屋处饮酒聚餐,大伙喝到半夜纷纷在租屋处睡觉。快天亮时男子见一名人妻昏睡,便将手指伸入她的下体抠摸,还发出声音,一旁的丈夫见到当场压制男子,并检查手指发现有湿润、有液体,男子辩称「她没有不舒服」「她还随着抚摸移动身体」。法官一审依乘机性交罪判3年4月。二审高等法院考量黄男愿意赔偿277万元,改判2年缓刑5年,可上诉。
根据一审判决书记载,109年5月2日晚间8点多,在新竹某大学当研究助理的黄男,邀请多名友人来租屋处饮酒聚会,大伙喝到半夜,陆续在租屋处大通铺睡觉。大约凌晨4、5点时,黄男见人妻昏睡,便跪坐在她双腿间,伸出手指摸其下体,并把手指伸进下体抠摸,还发出声音。该人妻丈夫,看了此情景约一分钟时间,开灯将黄男压制,并检查其手指有湿润、有液体,大声怒斥黄男,其余友人纷纷醒来。
黄男辩称「我摸她…她没有不舒服..」、「她没有抗拒,然后她就随其抚摸而移动身体」,并说如果对方很激烈抗拒的话,当然不会继续做,因为喝酒失去理性,她这些自然反应或没有反应,当作是没有抵抗。
法官一审判决认定,黄男因人妻酒醉昏睡,竟为一私己欲,将其手指插入人妻下体,发现她没有反抗、反应。黄男虽有喝酒,仍可判断其反应,他的意识及控制行为能力,未因喝酒而显降低。一审依乘机性交罪判3年4月。二审高等法院考量黄男愿意赔偿277万元,改判2年缓刑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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