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进去喝水」睡到天亮 他摆弄肢体拍裸照
▲图为偷拍示意照,无关本案。
宜兰彭姓男子与越南籍人妻有染,后来女方有意疏远,他趁对方昏睡时猥亵并拍下不雅照,甚至放在对方住处与其丈夫的工作地点;彭男一二审都被判1年8个月徒刑,其中1年得易科罚金、8个月须入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2014年6月1日傍晚,被害人(简称A女)前往彭男位于宜兰县罗东镇住处,彭质问A女为何与其他异性友人来往,A女欲离开遭阻拦,彭男并出言恐吓「要死一起死」,A女心生畏惧而不敢离去。
被害人证称,「我大约傍晚5点30分到的,他问我要不要进去,我说不要,他说进去喝水,我就进去,后来我说我要回去上班,他说今天不让我走,他说如果我走,他会拿刀子杀我……。」
A女「喝水」后,就在彭男住处昏睡至隔天,彭男则趁机窃取A女皮包内现金1200元,并利用对方昏睡不知抗拒之机会,摆弄A女肢体呈现不雅姿态、露出下体,拍摄多张照片并对A女猥亵。
彭男除刻意散布A女猥亵照之外,2014年6月8日下午,见被害人骑机车,后座还载着3名幼童,他先骑机车靠近并超越、挡住对方行进路线,再以脚踩踏A女机车左脚踏板部位,出手推对方的安全帽,让被害人饱受惊吓。
宜兰地院一审判彭男3个强制罪、1个窃盗罪与1个乘机猥亵罪,合并判处1年8个月徒刑,其中1年得易科罚金,全案上诉高等法院、最高法院都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