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哭诉被强拍「挤奶照、当性奴」 脸上表情却露馅!
新北市一名人妻与柯姓男子偷情多年,直到去年5月她决定分手,声称柯男拿刀威胁她,不但强拍多张猥亵照,更被要求做性奴隶,担心性爱影片遭散布,愤而报警提告。检方还原电脑中的人妻不雅照、性爱影片时,发现她神色自若,未露出惊慌、不悦神情,与遭胁迫情况不符,目前已判决柯男无罪。
判决书指出,人妻在婚前就曾经与柯姓小王约会,并多次发生性关系,直到103年12月与王姓丈夫结婚后,两人暂时断了联络。105年3月,人妻不满老公时常应酬晚归,吵架后搬到干妈家同住,再次与柯男联系上,期间上下班都由柯男接送,晚上也天天做爱,重温年轻时的旧梦。
人妻声称5月时想回到老公身边,于是提出分手,却被柯男拿刀威胁,并且掐脖子大骂「比妓女还不如」,更用手压头强迫口交,更用机车载她回到老公的工作室里大闹,在趁着她到楼下挤奶时,从后面偷拍并从后方性侵,并且一边说,「要干死妳,妳就是我的性奴隶,妳这辈子只能跟我做爱,我每次都要射在妳里面,妳自己去买避孕药吃,要吃不吃随便妳,看妳生出来的小孩要姓王还是姓柯。」
▲偷拍示意图。(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眼见手机被抢走,人妻随即回店内哭诉,并打电话告诉老公,在老公的陪同下报警。柯男到案后虽然承认有发生亲密行为,但否认有强迫、暴力行为,都是在人妻同意下的行动,所拍的不雅照也都依照要求删掉了,当天也只是开玩笑要拍挤奶照,抢走手机也是因为认为对方在玩双面手法,「我发现妳好恐怖,为什么可以在这几个小时之内转变这么大。」
为了检验证词,检方请专家还原柯男的笔记型电脑及行动电话中的照片、影片,发现人妻的裸体与性爱照片、影片,但是脸上表情神色自若,没有不悦、惊慌或恐惧的神情,与一般遭威胁后拍摄不同,且两人在Line的对话内容亲暱,与一般情侣无异。
法官认为,人妻于工作室地下室发生性关系时,楼上仍有女助理在,也有许多店家在营业,若真的受到胁迫,只要大声呼救即可脱困,却一直等到手机被抢走才报警,前后说词不一,有许多矛盾之处,只能确定两人确实有发生性关系,无法证实有强制性交,判柯男强制性交无罪;但是抢夺手机犯下强制罪,判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