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上脸书「单身单亲社团」色诱男 他被当小王遭索70万
台中一名人妻今天1、2月在脸书「单身单亲交友社团」认识男子小陈(化名),交往后2人甚至同居3个月,天天嘿咻,丈夫后来得知求偿70万。(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人妻今天1、2月在脸书「单身单亲交友社团」认识男子小陈(化名),交往后2人同居3个月,天天嘿咻,丈夫后来得知向小陈求偿70万;小陈说女方一直欺骗他已经离婚,5月分手后,他就断绝联系,反而是女方持续传送情人节快乐等讯息给他,法官认定小陈确实不知情已婚一事,判免赔。
丈夫控诉妻子今年2月透过脸书认识小陈,2人交往后在员林住处同居3个月,每天都发生性行为,2人分手后,丈夫某天意外发现甜蜜对话及性行为照片,提告小陈求偿70万,而小陈称不知道对方婚姻状况,且2人是在脸书「单身社团」认识,丈夫则说妻子从未承认有加入该社团,且妻子帐号并未回应社团的规则,因此并未正式加入社团,控诉小陈自始都知道对方已婚。
小陈则说,2人在1月中旬于脸书单身、单亲交友社团结识,他的父母与女子谈心时,女子说与前夫个性不合早已离婚,他与家人便真的相信,之后2人在5、6月间分手,女子还持续传送情人节快乐等讯息给他,他则坚持不再维持男女关系,可见他分手后从未主动联系女子,他也是遭对方欺骗。
法官认为,2人认识的社团是由单身或单亲男女组成,丈夫应举证小陈知道女方已婚身分。从现有证据来看,小陈是误信对方单身,并非故意或过失侵害配偶权,判小陈免赔。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