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有尪100张偷情照也无用 法官认「个人自由」不判赔
一名人妻认为丈夫与前女友重修旧好,便拍下多张照片提告求偿精神抚慰金。(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发现丈夫与前女友重新搭上线,两人经常在外如同情侣般的牵手、拥抱,她更拍下近100张的亲密互动照片。对此,高雄地院认为,该照片无法认定两人有发生性关系,若是牵手或传简讯等,都仅是个人自由,最终判小美败诉。
判决书指出,小美主张丈夫于2016年结婚,婚后育有2子女,孰料,在2019年时,丈夫却吃回头草,重新与前女友联系,甚至两人经常私下出门,光天化日下在公众场所牵手、拥抱等,让她愤而拍下近100张两人互动的照片。
小美控诉,婚后穷尽力气经营家庭,毫无个人生活可言,但丈夫却背叛她,已造成她心灵上巨大创伤,每每想到都还是难以自已,纵使与丈夫走向离婚局面,仍向法院提告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
前女友声称,并未与人夫重新交好,仅是因为工作认识的10年好友,否认有与人夫发生逾越男女分际的行为,且,小美所提交她与人夫的单独合照都是断章取义,仅特别撷取两人单独的画面,事实上现场仍有其他人。
高雄地院法官指出,婚姻关系产生后,与其余男女的来往肯定会受限,而侵害配偶权的行为仅限缩在同宿、深夜共处一室、共浴、接吻等,若仅有暧昧讯息与经常见面等,仍属个人自由。
法官判定,小美所提交的照片,发现照片中人夫与前女友的行为仅有普通的牵手,甚至人夫骑机车搭载前女友时,女方选择将手置放于肩膀处,而非较为亲密的腰间环抱,难因照片认定两人已逾越正常男女分际,判定小美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