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与教友互称「老公、老婆」 害绿帽夫忧郁向他索赔百万
人妻与教友互称「老公、老婆」,害绿帽夫忧郁向他索赔百万。(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南小伟(化名)控告阿德(化名)破坏婚姻,小伟指控其与诉外人阿珠(化名)结婚并育有一名成年子女,但阿德明知阿珠已婚,却自111年12月17日起至112年1月6日期间,与阿珠有暧昧关系,已超越一般社会接受的男女交往范畴,并破坏了其婚姻的圆满与幸福,造成小伟罹患忧郁症。小伟要求被告阿德赔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台南地院判决阿德须支付10万元。可上诉。
小伟主张,他与阿珠于民国88年3月20日登记结婚,并育有1名已成年子女。双方均为教会成员。原告指控阿德自111年12月17日起至112年1月6日,与阿珠有多次暧昧举止及对话,并据悉阿德与阿珠的交往已长达2至3年。小伟认为,阿德的行为明显超越了社会对于异性间正常交往的容忍度,对其婚姻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甚至使其罹患忧郁症,因而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对此,被告阿德未出席法庭辩论,但以书状提出抗辩,声称小伟与阿珠早已感情不和,并有离婚的讨论。阿德表示自己仅因同情阿珠而有短暂接触,并已与阿珠断绝往来。阿德强调,小伟骑机车冲撞事件与骨折住院均属实,因他自省不应涉入小伟的婚姻问题,因此未对小伟提起诉讼。
法院经过调查,确认小伟所提供的行车纪录器影像及录音译文,阿德与阿珠互称「老公」、「老婆」、「我再问妳嘛,妳可不可以离婚嘛?」、「妳到底要不要离婚」、「我们在这里亲过的」等,证实阿德与阿珠确实有暧昧的对话与举止,且交往已长达2至3年。
法院审酌,阿德明知阿珠已婚,仍与其有过密切互动,已超越一般社交接受范围,对小伟的婚姻幸福造成重大侵害。考量双方经济能力及案件情节,判决阿德须支付10万元精神慰抚金,超过此金额的要求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