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抓包丈夫外遇获赔30万 小三竟在脸书宣示主权再赔10万
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行车纪录器发现丈夫阿德(化名)与晓萱(化名)发生婚外情。(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行车纪录器发现丈夫阿德(化名)与晓萱(化名)发生婚外情,提告求偿获赔30万,渠料,审理期间,晓萱竟在脸书公开2人交往,因此再次控告晓萱侵害配偶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晓萱须再赔偿小美10万元。可上诉。
根据小美主张,她与阿德于民国94年间结婚,育有二名子女,家庭圆满,讵阿德自111年间起,言行丕变,不仅有行踪不明之情,甚至以渴望自由为名,要求离婚,后来阿德罹患新冠肺炎,虽家中仍有隔离空间,阿德仍借词在外居住,进而于同年7月13日离家出走,然伊用情至深,并未放弃,不仅独自照顾家人,亦屡屡温情向阿德表达关切之意,企盼阿德返家团聚。
期间小美透过与阿德共用之汽车内行车纪录器发现,晓萱与阿德间之亲暱对话,方知晓萱与阿德间早有婚外情,晓萱明知阿德为有妇之夫,仍长期与阿德交往,两人发生性行为,晓萱甚至不时表示希望阿德与她离婚、期待与阿德结婚、共组家庭。112年11月24日法院判晓萱赔偿小美30万。
渠料,112年11月3日言词辩论终结后,晓萱在脸书贴文称阿德为「宝贝」、对阿德表达爱意,发文标注与阿德出游及亲密照片,并设为大头贴、封面照,对小美、阿德之共同好友发送交友,且公开宣示其为阿德女友,恶意指摘小美与阿德之婚姻关系,晓萱甚至与阿德发生性行为,并在脸书自承与阿德怀胎一事,均已侵害原告配偶之身分法益,复加深扩大小美与阿德婚姻裂痕;因而请求赔偿200万元。
对此,晓萱否认其行为超出一般朋友交往的范畴,并质疑小美所提供的证据,认为小美无法证明照片拍摄的时间在法院判决之后,且未能展示任何亲密行为的证据。晓萱强调,其社交媒体上的表述并不代表对小美配偶权的侵犯。
法院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法相关条款,小美的主张成立,并指出晓萱在前案结束后,仍与阿德保持不当关系,明显侵害了小美的婚姻权益。判决强调,婚姻契约要求配偶之间必须保持诚实与信任,故晓萱的行为已构成对小美的侵害,应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庭最终判决被告需赔偿小美1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