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法官」逆转裁定郑文灿羁押禁见 曾释宪成功近期将公费留学
▲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于桃园市长任内涉贪案,11日在桃园地院第3回合声押庭攻防后,被法官涂伟俊逆转裁定羁押禁见。(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因于桃园市长任内涉嫌贪污,被桃园地检署侦办并声押禁见,历经3个回合的交保抗告发回拉锯战,桃园地院法官涂伟俊独任审理,今(11日)逆转裁定羁押禁见。涂伟俊曾声请司法院大法官释宪成功,被称为「人权法官」,据悉,他先前已被司法院选送出国进修,近期将携家带眷公费留学1年。
现年约40岁的涂伟俊毕业于台大法律研究所、司法官第52期结训,分发到桃园地院服务期间,曾入伍服替代役,在新北市永和区公所社会人文课复查低收入户和中低收入户等弱势族群,当时另已考取律师资格的涂伟俊,运用自身专业协助公所拟定急难救助开口契约。
涂伟俊还与同时在永和区公所服务的替代役男,利用暑假到育幼院宣讲法律常识,透过图片、影片说故事,让孩童认识枯燥的法学,涂伟俊更自称「飞毛腿哥哥」与孩童互动,因他热爱跑马拉松。
涂伟俊任职桃院期间,除办理一般刑案,主要审理贪渎案件与国民法官参审案件,担任法官10年,被称为「人权法官」,凸显他富正义感、注重程序正当性的特质。他在2020年1月间,曾声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社会秩序维护法》第38条但书有无违宪。
涂伟俊所持声请理由,认为单一行为若同时构成《社维法》违序责任与《刑法》刑事责任,例如街头斗殴,可依《社维法》罚锾1万8000元以下,也可依最重判刑5年的《刑法》伤害罪送办,此时法律规定「刑事优先原则」、只依刑事法律论处。
不过,当时《社维法》第38条但书,规定若单一行为「应处罚锾」时,仍须依《社维法》处罚。涂伟俊主张此规定将使行为人先被《社维法》罚锾,后又被行事程序追诉、处罚,有违一行为不二罚、一事不再理原则,使违序行为人受双重处罚风险。
司法院大法官受理后,2021年9月10日以释字第808号解释,宣示行为人于同一行为已受刑事法律有罪判决确定时,若再依《社维法》第38条但书处罚,构成重复处罚而违宪。
涂伟俊11日在前2位法官都裁定郑文灿高额交保的情况下,逆转裁定郑文灿羁押禁见,更在裁定理由指明郑文灿于本月(7月)5日被约谈前,「已经有管道得知检察官之侦办内容并拟妥答辩方向」等劲爆内容,为政坛与法界投下一颗震撼弹。据悉,他先前已被司法院选送出国进修,近期将携家带眷公费留学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