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瑞婚姻 律師:關鍵仍在真意
一○二岁王姓人瑞与长期照料的看护登记结婚,外界质疑婚姻效力与财产分配问题。法界指出,依现行民法规定,年满十八岁即可结婚,法律并未设最高年龄限制,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结婚意思及理解婚姻法律效果的能力。
该事件在网路上发酵,网友讨论多集中在婚姻动机与财产,有网友认为未告知家属就登记结婚,容易引发外界对结婚目的的联想;也有人说,若长者未拥有上亿资产,看护是否还愿意跟人瑞结婚,更质疑「哪个看护会跟自己照顾的人结婚?」
有部分网友将矛头指向家属,认为「是爱钱还是真的会照顾老人家?」、「自己不照顾,别人来照顾冲回来抢,不好笑吗?」
稳胜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包盛颢表示,高龄再婚未必涉及分配遗产,部分长者确实基于情感或希望给另一半经济上的保障而结婚,只要长者的意识清楚,能明确表达结婚意思,并理解婚姻关系的意义与法律效果,即具备结婚能力,即使子女反对,仍属合法婚姻,应该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
包分析,随着台湾迈入超高龄社会,高龄再婚屡见不鲜,过去也有九十三岁荣民与长照人员结婚的案例,若家属欲确认婚姻无效,须证明当事人在结婚时欠缺真实结婚意思,如遭诈欺、胁迫,才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而民法第一一四四条规定,配偶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享有应继分或特留分最低保障,除非出现丧失继承权事由。
包盛颢也说,人的财物以死亡时点区分,生前为财产,死后为遗产,在世期间,财产所有人可依本身意志自由处分,无人可干涉。若要减少继承争议,或将特别财产给特定人,可在生前规画,如透过生前赠与、信托、买卖等方式,避免往生后遗产依民法规定由全体继承人继承。
他另外说,若被继承人怕无人照料,不愿在生前就将财产全数安排处分,可透过遗嘱指定遗产的分割方法,将某笔遗产按意愿留给特定人,但仍须注意特留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