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设防撞杆 交局:因地制宜
中和国小旁画设「标线型人行道」,人行道旁设置防撞杆,相当醒目。(叶书宏摄)
新北市近2年来在学校周边、巷道设置「标线型人行道」,借此保障行人安全,但部分行人道旁设置有防撞杆、有些则无,民众质疑,未设置防撞杆恐造成车祸率增。交通局强调,设置防撞杆只是避免车辆违停,并无相关数据证明与车祸率高低相关。
新北市府去年完成54条标线型人行道,今年完成22条,尚有30条正在规画建置,至今全市内已建置154条,多位于学校周边及巷弄道路。有民众发现,部分人行道旁设置有反光防撞杆、有些则无,担心未设置防撞杆恐会连带造成车祸率增。
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长叶燿墩表示,接获民代建议或交通局主动派员发现有需求,才会研拟是否需设置标线型人行道,并视同行人道,汽机车不能占用。
叶燿墩解释,设置防撞杆需视个案现场环境,部分标线型人行道因当地违停车辆众多、车流量大,才加设防撞杆,借此人车分流、避免违停。他强调,并无相关数据佐证,设置防撞杆可以降低车祸,再者,地面绿色油漆相当显目,驾驶人可一目了然。
不过,警察局交通大队执法组长杨信毅说,加设防撞杆确实较显眼,他也提醒驾驶人,汽机车行驶在标线型人行道可处600元至1800元罚缓,临停可处300元至600元罚缓,若长时间占用违停,可处600元至1200元罚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