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该与哪一个中国签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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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到《旧金山和约》即将在1952年4月28日生效,《中日和约》也必须要在这一天以前签署完成。该与哪一个中国签署和约,立即成了兼任内阁总理大臣与外务大臣的吉田茂一个伤脑筋的问题,因为如果纯粹从法律视角来看,日本并没有对中国宣战的纪录。既然没有宣战纪录,又该如何签署和平条约?

原来二战时的日本以汪精卫领导的南京国民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将蒋中正领导的重庆国民政府视之为美英扶持下,割据于中国西南地方的叛乱政权。既然不承认重庆政权有任何合法性,对于重庆在1941年12月9日的宣战,日本当然也就置之不理了。倒是日本承认的汪精卫政权,在1943年1月9日对美国还有英国宣战,所以从日本角度来看,中日两国其实是盟友关系。

主张与中共建交的前日本自治大臣田川诚一,就曾经以此为根据强调:「有人说日中战争的对手是蒋介石政权,但是难道忘记了日本政府在战争期间曾发表声明,不以蒋介石政权为对手,并且扶植了傀儡政权吗?」不过若我们把时空背景拉回到原子弹刚被投下的当下,日本政府曾经宣布接受《波茨坦宣言》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

而重庆国民政府正是《波茨坦宣言》的发起国之一,因此接受了《波茨坦宣言》,实际上也是承认了重庆国民政府与日本属于交战方的事实。中华民国完整打完了对日抗战,不像南斯拉夫王国那样遭受轴心国占领后,抵抗运动完全为共产党人狄托(Josip Tito)从王室手中劫持过去,导致德国投降之际代表南斯拉夫受降的已经完全是南斯拉夫人民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要等日本投降4年后才诞生,且1945年驻扎中国的日本支那派遣军没有一支部队向延安的8路军或新4军投降。所以从法理上来看,确实与台湾签和约比较能延续东京湾受降及南京受降的传统,即便日本从来没有向中华民国宣战过。毕竟在美国的压力下,日本确实向徐永昌跟何应钦低头过,却没有给予过中共同等的待遇。六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