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台籍车手遭速审重判 检警叹「难怪台湾是诈骗天堂」
台籍黄姓车手在日本提领赃款,被捕后遭重判3年8月。(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日本警方从去年7月起,共逮捕5名台籍车手。(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刑事局与日本警方合作,破获黑帮招募年轻人赴日担任诈骗车手,并有5名台籍车手在日本落网,其中,25岁黄姓车手去年7月被捕后,遭日方速审重判3年8个月,相对国内查获车手,法院大多只判3个月至1年,甚至还可易科罚金,有高达6成5的诈欺被告免关,让背负打诈重任的检警忍不住大叹:「难怪都说台湾是诈骗天堂!」
台湾不仅输出各种诈骗手法到世界各地,诈骗机房流窜全球,现在连年轻人都到海外担任车手,令台湾成为诈骗之岛的恶名始终洗刷不掉。行政院近日虽提出打诈新4法,希望立法院能尽速三读通过,以遏制诈骗持续猖獗,但就算法律通过,却不落实执行,恐怕也是枉然。
警方表示,重惩一直是各界认为打诈最好的手段之一,但实务上却很少见到诈嫌遭法院重判。以日本为例,日本警方2020年查获时年未满20岁的台籍纪姓男子,与另2名台嫌租车在全日本走透透,向被害人收取或提领赃款,共涉及12件诈欺案件,日本法院考量纪嫌态度良好,减轻刑期都还重判4年4个月;去年7月在香
川逮捕25岁台籍黄姓车手,也重判3年8个月,另外4名被羁押的台籍车手近期就会审结,侦审速度之快、刑度之重,引起国内法界热议。
警方说,国内对车手的刑责轻,让诈团专门招募未成年少年或年轻人充当车手,反正被抓到后再换另一批人即可,替代性很高。车手被逮送办后,大多只判3个月至1年不等,还可易科罚金,除非还涉及组织、洗钱等罪嫌,或是加重诈欺,否则很少人会真正被抓去关;据统计,去年国内诈欺犯获判3年以上刑度者仅0.7%,被判6月以下或拘役免关者将近6成5。
警方表示,虽然3人以上共同犯诈欺罪,以加重诈欺罪嫌论处,依法可处1年至7年徒刑,但国内是从最低刑期开始判,国外却是从最高刑期斟酌判刑,刑度轻重差很多。彰化有一名车手犯案36起,被判处4年10月,但检方认为,若以一罪一罚论,应处47年11月刑期,最终判刑只占总刑期约10%,刑度太低,根本难以吓阻诈欺犯罪。